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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特殊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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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从2005年5月工作到2010年12月19日,工作时间5年7个月,则用人单位支付6个月工资做为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或当面洽谈。
员工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但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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