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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国有企业吸收本企业职工入股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本企业职工持股会或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公司的投资主体...
除非原单位转让,否则还是属于原单位。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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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制企业股权纠纷所谓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如果双方约定一方实际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投资公司,而且约定实际出资股东承担投资风险的,如果实际投资人向法院主张实名股东转交投资收益等财产的,法院一般会予支持,但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如果双方并没有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的,而且实际出资人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实际出资人为隐名股东,其出资行为也不是隐名投资行为,只能按照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来处理。
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性质,国企改革前,原国有企业的国家所有的性质改制后变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其股东由国资管理部门和其他非国有股东组成,一般为国有控股企业,其性质已不再是纯国有企业,也不是纯私有制企业。
一般改制后要看国家控不控股份了,只要是国家控的多的就还是国有企业。私人控的多就是国有参股企业。如果没有国家的股份就是私营企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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