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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男方与女方感情确已破裂,即可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这两点都见下面具体的规定。 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审判。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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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您了,假如你们双方经常居住地都是外地,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您好,假如双方经常居住地在当地,可以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男方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女方起诉男方,应在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按照上述规定离婚案件应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但是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不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法院是有可能不受理的,经常居住地是被告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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