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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7日公布,江苏出台了该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
江苏省高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2013]224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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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2013]138号批复。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多次入户盗窃,金额达到了二万元,可能判处二年左右刑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1]。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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