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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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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规定:同一年度内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医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5%、退休人员个人自付2.5%;60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按10%自付。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规定:同一年度内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医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5%、退休人员个人自付2.5%;60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按10%自付。
1、参保时间不足6个月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 2、超过起付标准,不足或等于5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5%(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为100%); 3、其中,三级以上医院(含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含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标准降低,市内三级医院降低5%,市外三级医院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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