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规定:同一年度内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医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5%、退休人员个人自付2.5%;60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按10%自付。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起付标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400元、600元、1000元;住院次数起付标准:根据2017淮安医疗保险住院如何报销规定:同一年度内再次及多次住院的,按所住医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起付标准以上,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10%、退休人员个人自付5%;20000元-60000元(含60000元)的部分,在职人员个人自付5%、退休人员个人自付2.5%;60000元以上部分,统一按10%自付。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801人已浏览
5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