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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员工工伤医疗费报销流程都有哪些这个问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果是在指定医院是可以直接出院时办理报销结算,如果不是则需要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医疗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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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果是在指定医院是可以直接出院时办理报销结算,如果不是则需要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费用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
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手续: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上个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书、住院结算书和相关资料报告医疗保险经营机构,医疗保险经营机构审查后,作为每月预算和年末结算的依据,被认定为特殊病种的参加者必须向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立即结算。紧急诊断结算程序:投保人因紧急诊断非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公司替换,急救结束后,医院急救病历、检查、检查报告书、收据、详细医疗费用清单等医疗保险经营机构按规定办理清算手续。在非现场设置非现场工作人员生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属机构先垫付,治疗结束后,所属机构持有参加者的医疗证明书和病历,有效的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向社会医疗保险经营机构报销。参保人转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或公司用现金替换,医疗结束后,投保人或其代理人持有转院审查表、病历证明书、处方和有效文件,向医疗保险经营机构报销统一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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