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理解a犯罪性质

2022-05-09
我想发表一下我对A犯罪性质的看法: 请问资料中提到:“E看到A被打后順手拿小店的一自行車叉擊中了F的后腦,G立即昏倒。”中F与G是同一个人吧。 1) A纠集B、C、D、E跟G要赌博钱的行为的目的很明确----为了拿“欠款”(其中因为因赌博行为而产生的斗殴行为不适合正当防卫)。 2) A在众多“江湖朋友”B、C、D、E的陪同下向G追讨,在追讨过程中A相反被G与G的朋友围着打,在这个过程中,A的行为表面上看符合《刑法》中犯罪的客观方面的要素:主动地创造侵犯G的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的各种客观条件,但是,客观方面其中的一个要素:行为人内在的主观要件总是统一在行为人的外在客观行为之中。A在这个过程中的外在客观行为没有主动地去殴打G,而恰恰相反,A却被G及其G的朋友围着来打。因此,A创造的行为不符合客观方面的要素。 3)把G打晕的也不是A,而是出于“江湖义气”的E。 4) A在自己被人打伤的情况下,也赶紧把G送到医院医治的行为是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加重的发生。 是否答得不全面或者有偏差的请各位前辈指点。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