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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到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是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应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其次,...
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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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同意,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形成离婚协议。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自民政局发放离婚证之日起,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达成共识,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安排开庭,并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作出是否允许双方离婚的判决。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证书样本为紫红色。办理离婚证所需手续为:携带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夫妻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30天的冷却期,申请发放离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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