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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果贷款不还,房屋都有可能会被拍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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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内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借钱还款。对于银行贷款,不还和逾期的处罚很重,对于一个可以做事想做事的人非常重要。所以,在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亲朋好友来借钱,暂时归还本金和利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可以通过正常贷款还上借款。 3、以贷还贷。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小额贷款、网络贷款公司借贷的方式,获取资金偿还贷款。在征信良好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贷款的。
你买一套房,房主是你,申请按揭,贷款人是你,他们付首付款,以后每月他们还钱,最后把按揭的钱还完,房子就完全是你的。等于他们拿房子抵欠款。如果他们没钱付按揭,房子被银行收走。最后房子还不是你的。按揭一般是五年、十年或是二十年的,半年期银行办什么按揭。如果中间断供,后果你知道的。除非你自己去还按揭。其实算一下他们没有诚意,有诚意的话,直接给你一套房子不就抵欠款了,还搞什么按揭的花招。欠款抵房子,又搞按揭,开发商从银行拿到卖房款,他又有钱来滚动了,每月还一点月供算什么。如果哪天公司倒了,那些房子也没什么用了,拿到钱最实在。对他来说房子就是拿来卖的,不卖放着一样拿不到钱,又能抵欠款,又能从银行拿到钱,算得真美啊。晕死,打了这么多,发现我看错问题了,呵呵。重来。1、房主你是,不管是你做贷款人或是担保人,怎么会跟你没关系。拿到钱还了你爸,房子就是抵押在银行。2、他们可以帮你付首付和月供,银行只要有收到钱就可以。3、如果他们半年还清钱,月供的钱都被银行扣走了,怎么可能转给你?就算他们还清了,你爸已拿到欠款,那房子还是你的名字,难道开发商白送你一套?搞不懂,你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按照法律规定,对于银行贷款未还清的房产,只有将剩余房贷还清后才可以出售。具体可先由卖房人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将欠款还清,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再正常出售。如果卖房人提出,要求一次性付款,然后用你的购房款去偿还银行贷款,拿出产权证并解除抵押后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你应慎重,此项操作风险很大,最好在专业人员的陪同或指导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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