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手机短信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形式,在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予以使用。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长期以来,民政部门对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在乡复员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事诉讼的证据,那么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收集,法院只是辅助.特别的情况,是指当事人知道支持自己的证据在特殊的地方,但是因为管理制度或者法律规定的限制,当事人自己不能取得,这样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提出证据清单,请求法院依职权向保存这些证据的单位或者机构调取.这些需要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没有种类的限制,也没有证据内容的限制,所以说,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清单,无论是什么证据,说明自己确实不能从保存证据的地方取得这些证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同样需要质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且调查收集的申请时间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7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1,047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