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民或经济组织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在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开展农业经营...
有效的。迁出之后,农户可以保留在农村自己承包土地,可以进行确权登记。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该没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所有权是国有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是70年,到期后可以延续,但要经过申请!也就是说我们俗称的地契现实意义仅仅是一种使用权而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节选)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八条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四)承包程序合法。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第二十八条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长期以来,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现象客观存在。离婚妇女在离婚后特别再嫁后,其应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常常被前夫或村集体强行剥夺。离婚妇女,由于风俗习惯,社会偏见以及势单力薄等原因,往往无力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村妇女离婚的代价远远高于城市妇女。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政策性意见。法律作为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有赖于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领会和执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建起富足安宁、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