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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卖方不迁出户口合同的有关协议按照协议处理。合同中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明确的,可以请求当地派出所协助迁出户口。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
时效问题看对方怎么来抗辩了,一般的话,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都会有关于户口迁出的条款,如果卖房人不迁出的话将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点上,时效应从两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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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卖方不迁出户口,只要合同对此有明确约定迁出户口的时间,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其尽快迁出户口。否则对方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迁户口的义务,属于违约。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关于户口迁出问题: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要求原房主将户口迁出,故如原房主拒绝配合,则从法律上目前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 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按照上述规定,包括户口的申报及迁出在内的各项户籍管理工作均由公安机关主管,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职责范围,上述工作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当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而涉及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畴,故人民法院无权受理与户口迁移相关的纠纷。 因户口的迁出需要户主的同意及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上述条件并不必备且原户主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强制性地要求原户主将户口予以迁出。
1、如果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对户口迁出有时间规定并约定违约金”,你不能迁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合同没有规定,购房者没有胜算的,法院应该驳回他的起诉;3、因为你的户口不能迁出对他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他也没有什么损失的;4、根据相关规定,本人不同意迁出户口,谁也没有权利给他迁出的;而购房者可以持更名后的房产证,在派出所落户的(当然得是符合当地城市落户的特殊规定)同时派出所可以将你的户口挂着该户上(例如某号甲或者乙),这样谁的权利都得到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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