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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票部分,财务可以作为差旅费用,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补贴部分属于工资部分,应当与工资一起纳入个人所得税基数。《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
有发票部分,财务方面可当作差旅费用支出,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补贴补助部分是属于工资薪金一部分,应与工资一同纳入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国家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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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票部分,财务方面可当作差旅费用支出,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补贴补助部分是属于工资薪金一部分,应与工资一同纳入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龄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不需要交。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律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给的误餐费)。
出差工资用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国税发行(1994)089号文件规定,以下不属于工资、工资性质的补助金、法律补助金、纳税人本人的工资、工资收入、不征税:旅费补助金、误食补助金(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在城市、郊外工作,不能在工作场所或者回到饮食场所,确实需要在国外吃饭,根据实际的误食顿数,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的误食费)。综上所述,出差津贴不属于工资和工资,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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