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客提前说不租了,属于违约,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具体押金是否退还,需要依据租房合同。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
租房合同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达成共识时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自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租客跑了房东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租客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一个月未支付租金的,房东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注意事项: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1、合同期限已经约定的很明确,即“本合同暂定为一年,自2011年7月1日起到2012年6月30日止”,所以至2012年6月30日,合同已经到期;2、“《具体经营租用时间以政府实际拆迁征收时间,提前15天为止,并自然解除合同》”实质上是附的一个解除条件,合同期间内并未发生;3、至2012年6月30日,合同已经到期,继续履行视为双方同意,成为不定期租赁,除合同期限条款外,其他条款可按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只需要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6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