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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应主张包工头支付,而主张该包工头上级有资质的发包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应主张包工头支付,而主张该包工头上级有资质的发包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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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现场,或者矿山企业,总承包商和分包商普遍将项目非法发包给不合格的个人。这些不合格的个人经常被提到承包商。一般而言,承包商针对自己承包的工程,都是自己招聘工人进行施工。这些工人由承包商管理,从承包商那里领取劳动报酬。但是在实践中,如果承包商的工人因工受伤,由于承包商资金实力薄弱,无法赔偿的情况比比皆是。这种情况往往会给受伤工人的伤断、治疗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因此,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建筑工地的这种特殊情况制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在承包业务中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也就是说,承包商雇佣的工人因工伤,应当违法向承包商承担工伤待赔偿责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发包公司在向承包商雇佣的受伤民工赔偿后,有权向承包商追偿。因此,我们可以知道,要求承包商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只是优先保护受伤工人的切身权益。发包公司赔偿后,最终的赔偿责任仍将落在承包商身上。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应主张包工头支付,而主张该包工头上级有资质的发包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才存在工伤保险赔偿,无用工主体资质的“包工头”无法确定其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你说的情况,赔偿责任由你和包工头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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