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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计算。比如,东莞市07年最低工资为690元。如果,员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基本工资是690元/月。那他的小时工资是...
加班费计算方式规定在《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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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 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 国庆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300%×加班天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 1.75天×200%×加班天数。 以南宁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为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820÷2 1.75×300%=1 13.1元; 休息日加班工资=820÷2 1.75×200%=7 5.4元。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在正常支付其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3、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应按照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日工资、小时工工资标准,即: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小时)。
正常企业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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