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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资金分为几个部分,各自分配的对象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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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行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现在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建设,所以很多需要进行征地。如果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当地居民和政府没有处理好的话,双方可以通过再次协商来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获得应有的赔偿,而不要选择其他非法途径来进行维权。
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农村集体资产条例》及市农委等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用土地的补偿金额本次征用我组土地8 2.14亩。每亩 2.33万元,共计19 1.3862万元,扣除已发放户承包土地 1.77亩,计 4.1241元,此次可分配金额18 7.26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人口基准时以2011年11月1日,我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征地之日做为征地补偿分配人口基准时。 三、分配对象本村在籍的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具有土地承包权的农业人口及其自然增长的农业人口。 四、征地补偿款分配比例的确定征地补偿款发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为6: 4,土地补偿费占60%,安置补助费占40%。 五、涉及具体分配对象问题的相关规定 1、财政供养人员不参与分配。 2、新生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后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截止到2011年11月1日征地补偿安置界定日前(包括当时)所的;且户籍在村的新生子女,享有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权(安置补助费全额,土地补偿费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3、后迁入人口根据合肥市委文件,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前迁入的农业人口,(当时有书面约定的除外),在自愿承担相应义务的情况下,应获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农转非”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农转非的,且继续耕种所承包土地的,享受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但不享受人员补助费。5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凡是在2011年11月1日之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其户口迁的全日制大中专在读学生及连续在学的研究生,其户口在校(或在村),人在校(未毕业)的应享受全额的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毕业后将转非户口迁回本村或将户口暂放在市人才中心城市集体户上的,可获得土地补偿费。 6、婚入人员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婚入人口已经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原籍有承包地的可视为我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增人口,可享受新增人口的人员安置补助费。 7、因婚迁入新居住地带来的孩子和婚后回迁人员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后,因结婚迁新的居住地带来的孩子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新增人口对待,只能享受人员安置补助费。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以因婚迁出,后迁回本村的农业人口,本享受全额征地补偿费,其配偶只能享受安置补助费,所生的孩子应视本村新增人口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随之迁入本村的父母(公婆或岳父母)及其他亲属不享受征地补偿费。 8、现役军人凡是在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前具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子女参军未提干的(包括初级士官),应享受全额土地补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9、全户迁出和全户消亡人口(这里的户指同一土地承包合同内的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全户迁到设区的市或全户消亡的,其所承包的土地应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对至今未收回的征地时其子女或亲属均不享受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 10、死亡人员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家庭承包中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一个或部分人员死亡,可分配土地补偿费但不享受安置补助费。 11、迁出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第二轮土地延包之后,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迁出,可享受土地补偿费,介不享受安置补助费。1 2、具有土地承包权的无地人口凡是在2002年1月1日具有承包经营权的本地农户至今未承包土地的,征地时同样享受全额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补助费。(当初有书面约定的除外)1 3、空挂户不参加此次分配。综合上面所说的,征地补偿对于各个城市来说都在实施,而且各个城市也会出相关的文件公告,就是为了让公民可以更快的知道征地的补偿是怎么样的,自己可以得到多少补偿金额,所以,在制定公告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执行,一定要做到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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