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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保持原有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提高对高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最高报销比例为90%; 二是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确立了重特大疾病...
成都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标准 险种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 一档二档三档学生儿童 居民医疗保险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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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发啦,关于成都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家庭病床费用中的下列费用: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肝脏移植术、心脏移植术等疾病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支付范围。
办理条件:单位参保:单位在成都市青羊区、锦江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高新区内的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央在蓉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按单位制参保。政策规定:《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成都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符合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范围的最高报销比例为77%。此次通知明确,按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分4个不同级别,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不同比例报销。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自愿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按1%的缴费费率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一次性住院费用最高支付比例为90%。 此次通知还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大病药品目录支付条件的,并且在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内的费用,由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按70%的标准支付。一个治疗年度内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累计支付的药品费用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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