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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方式和保证方式不一致

2022-03-13
如楼上所说两条并不存在矛盾而是别分阐述了两种情况18条就是有约定所谓的约定内容并不是你理解的写上保证人或者担保人就算是约定内容应当为保证期限和保证方式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具有先诉抗辩权更有利于保证保证人的利益连带保证没有先诉抗辩权更有利于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所以需要特别约定18条其实只是一个陈述性条款不是一个强制性条款如果是强制性条款按照法理就应当叙述为如担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在书面协议中写明连带保证方式19条是对18条的一个补充其意义在于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一般人在没有法律基础时很难明示在合同中写清楚保证的方式即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就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认定为连带保证这个时候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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