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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
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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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 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原告是公司的股东,被告是侵害公司利益的人。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 2、诉讼目的不同。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 3、诉讼被告不同。 股东直接诉讼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除了包括前述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外,还可以是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主体。 4、诉讼归属不同。 股东在代表诉讼中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应当归于公司。倘若股东败诉,则不仅由股东负担该案的诉讼费用,而且该案的判决对于公司产生既判力,其他股东不得就同一理由再次提起代表诉讼;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所享有的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合一的,无论股东胜诉或者败诉,一切利益和不利益均归属于股东。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派生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具体如下:1、诉讼原因不同:股东派生诉讼因公司权利受损,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因是股东的个人权利受到侵害2、诉讼结果不同:原告股东在派生诉讼中胜诉,胜诉的利益不是原告股东,而是原告股东的直接诉讼,原告股东胜诉或败诉,所有利益和不利结果都属于原告股东,与持有股份的公司无关。3、诉讼目的不同:在股东派生诉讼中,股东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间接维持自己的利益的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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