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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网上追逃后还能自首。并且在逃人员只要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投案自首。《...
严重的,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应当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发出通缉令,或者在网上追捕。在线追逃是公安机关内部的合作方式,不需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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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程序: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3、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审理的两个月内宣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拘留或者批准逮捕后在逃,公安机关可能发布通缉令,然后进行追逃。如果是网上被追逃,在外地被抓获,应移送立案地公安机关。立案地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省级公安机关撤销网上追逃信息。外地公安机关无权撤销网上的追逃信息。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欠债不还的情形,不属于网上追逃的情形的,不会因此而被网上追逃。另外,按照《关于管理维护“全国在逃人员数据库”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刑[2000]1302号)要求,对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办理了缉捕法律手续,缉捕时发现嫌疑人潜逃,在1个月内又没能缉捕归案的,要将收集到的准确信息通过同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上网;羁押场所内正在服刑、实行劳动教养的罪犯、劳动教养人员和正在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的,要在3天内将准确的缉捕信息报同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上网;在侦破重大、紧急案件过程中,对已确定的重大涉案犯罪嫌疑人在缉捕时已潜逃的,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先将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由立案地公安机关通过同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立即上网,然后补办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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