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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
快递在运输中损坏了快件,责任在快递公司。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照价进行赔偿,已经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额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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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后发现少了,快递按说是不承担责任的,快递收件以后都会称重,建议你联系快递查当时的称重是多少,看是不是自己的这边的问题。尽量不要让淘宝介入,对商品排名是有影响的,客服介入的话会和你们双方商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运输途中货物损坏具体责任承担如下: 一、送货上门的,在途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二、自提货物的,回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三、简易交付的,自合同生效时风险归买受人承担。 四、代办托运、邮寄的,办完托运、邮寄手续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 五、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转移,但是风险负担自货物交付时转移。 六、在途货物买卖,合同成立时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快递公司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在各地审判实践中也一直有两种差异很大的判决,按《民法通则》是采用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按《邮政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建议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争取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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