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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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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身份的确定对外以工商登记为准。对内以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为准。如果只是退股金,没有变更相关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你们还是股东。 2、转让股权需要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本人同意。股东本人对转让价格认可,才能签署转让协议。如果当时只是本金退还,股东权益没有审计,也是不公平的。 3、如果是公司回购股权,需要减资,减资程序很复杂。公司应该也没有办。所以,缺乏相应法定程序的退股金不一定标志着股东权的消灭。你们可以考虑起诉。要求补足几年的分红并行使股东权利。
是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过程中转让股份,原股东可以退股,股份转让既可以内部转让,也可以外部转让。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照章程办理。《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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