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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股东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从法律上来说,股东退股不退股不影响公司承担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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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已陷入僵局,您可以与对方协商,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散。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至于证据搜集,具体搜集能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的相关证据。
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 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股东投资成立有限公司后,由于经济生活的实践,要求股东退出股份,原因有很多:(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出了股东投资的预期。(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被列入遗产的股权。继承人不愿意或者不适合成为公司股东的,必须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与公司分开。(3)股东离婚。当股东结婚时,作为非股东配偶,很难参与对人类合作要求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配偶经常从公司中提取一半的股东权益进行实现和交付。(4)小股东被控股股东挤压,想要退出股份。(5)公司陷入僵局。(6)股东的投资面临着法律的强制执行。(7)在其他情况下,如股东长期生病,不能参与公司管理、股东搬迁或国外,要求退出公司、急需资金等重大变化。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不得逃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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