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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上讲,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前置性审批许可并获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登记成立...
融资性担保公司定义如下,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就是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实际在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业务的机构。 融资性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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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设立审批程序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据《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即可成立,适用的是公司法对于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设立原则为准则主义。 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需要履行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设立原则为核准主义。 2、经营的范围不同。 3、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即可。但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要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理制度,并对其管理人员等均有相应的要求。 4、监管管理程度不同。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没有严格的监管要求,但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有着严格的监管程序,处处可见监管,监管涉及设立、变更、经营等各个环节。 目前,我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仍然占有较大的比例,在研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准入的同时,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纳入监管范围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可喜的是,中国投资担保专家委员会终于于6月出台了《全国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管理指导意见》,将各省市非融资性担保协会确定为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指导部门,并规定非融资担保公司设立时需要取得担保行业协会资质证书,在其年检方面对推行行业协会与工商登记部门联合年检制度,虽然该指导意见是担保行业内的文件,但一定程度上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设立准入及经营纳入了监管范围。
权益融资是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如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 1、定义不同 权益融资是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如吸引新的投资者,发行新股,追加投资等来实现。 债务性融资是指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 2、性质不同 债务性融资通过增加企业的负债来获取的,例如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向供货商借款等。债务性资金必须到期偿还,一般还要支付利息。 而权益性融资通过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来获取的,如发行股票、增资扩股、利润留存。权益性资金是企业的自有资金,不需要偿还,不需要支付利息,但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分红、派息。 3、优点不同 权益融资的优点:权益融资所筹集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权益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权益资本是企业最基本的资金来源,权益融资容易吸收资金。 债务性融资优点: 短期性。债务性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性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4、融资方式不同 债务性融资方式有中小企业债务性有多种渠道,既有内源性债务融资,也有外源性债务融资。 权益融资方式有基金组织、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对冲资金、贷款担保。
根据国办发〔2009〕7号文件和《办法》的有关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非公司制机构,与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有很大不同。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特许机构,需要通过地方监管部门的前置审批许可,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工商等相关部门注册成立;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尚未实行准入管理,其注册没有前置行政审批要求,也不持有经营许可证,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工商注册或其他注册即可成立。一般来说,融资性担保机构是持牌机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是非持牌机构。融资性担保业务是特许经营业务。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机构可以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但非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融资性担保机构是纳入监管机构监管的特许机构。除了机构准入审批外,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业务都需要准入审批,其经营活动也需要审慎监管。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没有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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