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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
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一周最多就是18小时加班,但每月累计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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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周加班时间最多是多少,国家没有规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时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即平均每周加班时间不超过九小时。
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关于工时制度的规定主要有: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有一个休息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每日也不超过3小时。这么看,你们所在的企业的做法是合理的。 《劳动法》还规定,安排劳动者加班除了要符合上述一系列规定外,加班时间每周不超过9小时即是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而你所在的企业,每天要求职工加班3小时,一周下来就是15小时,一个月下来,每人至少加班45小时以上。因此,厂方与职工签订的专项协议,有些是违反《劳动法》的。根据《劳动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尽管你们与厂方自愿协商后有约定,但超时加班也是违法的。实际上,你们在21日前的14个工作日中,每天加班3小时,本月已累计加班42小时,超过法定时间,完全有权在本月拒绝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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