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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也可以冻结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
法院也可以冻结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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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收到生育票的房子,法院也可以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查封、查封、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查封、查封、冻结被执行人所占有的房地产、以被执行人名义登记的房地产、特定的房地产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查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利。对于第三方占用的房产或登记在第三方名下的房产、特定动产及其他产权,如果第三方书面确认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将所有需要户籍登记的财产卖给第三者,第三者已支付部分或全额占有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户籍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检查、拘留、冻结的第三者已支付全额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的,第三者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得检查、拘留、冻结。
可以拍卖。这一问题涉及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抵押权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已设定抵押的唯一房屋,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规定允许该种情况下法院依法对于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或抵债,但是针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的执行,该规定同时设定了一系列的限制条件。一是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二是上述宽限期内被执行人未迁出,人民法院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租金由被执行人负担。三是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其他情况下,对于被执行人唯一房产的执行,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根据该规定,在被执行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况下,执行机关一般不能采取拍卖、变卖等处分措施。不过,由于本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存权,在被执行人用于居住的唯一住房明显超过家庭居住必需时,如房屋为豪华别墅等情况,执行中应当考虑给被执行人置换一套能满足其家庭居住要求的普通住房,两套房屋的价值差额用于满足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法院也是可以执行的,但需要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其房屋权属归于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既可以对该房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作出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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