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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办理的是公布房屋征收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举办常务会议讨论、以及确保征收补偿款项到位等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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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1、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2、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1、土地证分两类,一类是被拆迁人的土地证宅基地证,一类的是开发商的土地证。 2、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或者宅基地证是土地拆迁赔偿的依据,也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如果没有土地证就需要村(居)委会的认定,或者到土地地籍部门补办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手续。不然赔偿的标准或许会降低。 3、开发商的土地证是城中村或者旧城改造中剥离回迁用地之外的对外出让建设商品房的依据,五证之一,也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更是后续办理房屋产权的依据。没有土地证什么办不了。拥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建设的房子属于小产权,只能让原户籍的村民居住不能上市流通。
房屋分为城市国有土地住宅和农村集体土地住宅,城市国有土地住宅征收需要发展改革部门、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部门批准,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经本级人大审议通过,应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开展住宅征收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应得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征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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