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强制执行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行政强制法强制执行方式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制执行是法院判决后,败诉方(也叫被执行人或民事义务人)不履行法院下达的执行文书,经胜诉方(也叫权利人)申请,法院依据执行文书的内容和规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败诉方(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胜诉方)的权利得以实现这样一种处理办法,或者说过程。它体现着法律的权威性,是保证法律严肃性的一种手段,也是对法院判决结果的一种维护。这里有三个概念需要搞清,第一,强制执行它是发生在法院判决之后;第二,它是对法院某一判决结果的一种维护;第三,执行文书中已经包含了此次判决权利人(胜诉方)的应得利益。所以说,如果权利人还有其他请求的话,那就要重新起诉,再次开庭了,等待再次判决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本法院对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的判决和裁定。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采取重大执行措施时,应当有司法警察参加。 2、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规定法院违法执行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 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397人已浏览
1,110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