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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证人员是本次公证事项中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的关系,或者此次需要办理公证的事项,与该公证人员之间存在利害关系,那么公证机构的负责人...
1、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的人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2、如与案件或者当事人确有应当回避的关系,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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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关于逮捕措施开始的时间 公安局立案后的侦查期限没有规定,但是对于强制措施的期限是有规定的如果达到了逮捕的条件,随时可以直接逮捕但是实践中,往往是现行拘留再转逮捕,或者从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转为逮捕 拘留时间最长37天,取保候审1年,监视居住6个月 2、逮捕嫌疑人的条件 a.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部分证据已查证属实 b.必要性条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逮捕会造成社会危险的,有逮捕的必要 3、程序要件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申请,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逮捕证,由2名以上警察执行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员不得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公证法》第二十三条公证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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