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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条件:公民离开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二、办理...
《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办理比较简单,只要本人带身份证,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就可以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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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是指以杭州市区为居住范围,办理居住登记并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连续居住时间以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的居住登记信息为准。 (2)合法稳定就业 是指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一年以上(含一年,下同),且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市区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或在市区投资兴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一年以上、或在市区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一年以上、或在市区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土地承租协议)并实际承租满一年以上、或以其他形式在市区从事自主创业就业满一年以上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不含补缴)的凭证,并根据不同就业途径,提供相应证明。 (3)合法稳定住所 居住在自购房屋的,申请人须提供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无自购房屋而租赁他人房屋的,该房屋应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宅基地使用权,且符合《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房屋出租人应协助申请人(承租人)提供已签订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或宅基地使用权证明、出租登记(商品房的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证明。 (4)连续就读 应以在市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一年以上进行认定。
不可以存钱。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三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就上海的居住证来说吧,希望可以帮到你!居住证积分有效期与居住证有效期一致,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上海市居住证》签注上海市居住证到期的,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书序。逾期未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功能中止;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功能恢复。《上海市居住证》签注后积分确认持证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即将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证》进行签注,持证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积分确认:1、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持证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持证人登陆系统,点击“申请积分”,修改个人信息。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点击“提交申请”按钮。3、申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只需将网上填写并打印的《积分申请表》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对应居住证积分标准,用人单位将相应的积分申请个人书面材料和网上填写并打印的《积分申请表》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前去办理。4、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5、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调档后,进入审核程序。6、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7、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单位和申请人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持证人超过60天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重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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