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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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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面积与房地产证明面积不一致,合同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为3%以内(含3%),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为3%以内(含3%)部分房价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房价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方所有;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为3%以内(含3%)部分房价和利息由卖方返还给买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商品房“按套购买”的概念出现于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为防止“按套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出现误差双方产生争议,该办法规定,“按套购买”的商品房在合同中还应当详细约定出现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如果合同中只约定“按套购买”,未详细约定出现面积误差的处理办法,则属于合同约定不明确,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处理,如果商品房的实际面积少于合同中约定的商品房面积,则房地产公司应向购房者退还差额面积的价款。律师费用一般是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协商,基础收费为2000元,再根据合同标的额的5%—6%收取。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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