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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照出勤天数计算。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当月有法定节假日的,法定节假日算出勤) 如果存在加班...
工资应当及时结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维权。那么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呢?例如:9月1日到20日,实际上班15天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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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依照正常工资结算,每月工资除以21.92天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乘以日工资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发放一个月工作作为“代通知金”。并且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劳动者工作期间给与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半年者,发放半个月,满半年不满一年发放一个月,每满一年多发放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在员工交接完毕,离开公司时一次性结清。
关于被公司辞退工资结算时间,劳动法是有明文规定的,要求的是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清工资,也就是你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应当结清工资。 但是各地方又分别制定了工资支付条例,其中也对这部分做了规定,我知道最长的是解除劳动关系5天内结清工资,象深圳规定的是3天,浙江就是5天。 到了当地的劳动部门,由于很多企业会提出临时辞工对企业的现金流造成压力,所以劳动部门一般执行上会认为在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都不会被认定是拖欠 也就是说要你们公司下个发放工资日内应该给你结清工资
工资结算到被辞退之日。 工资,是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论什么原因辞退劳动者,都应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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