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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购出租车公司之前的经营权

2022-05-09
出租车经营权在法律性质上应属于行政许可,若当时政府是有偿出让经营权且未注明使用权期限的,政府收回时应给予权利人适当补偿。目前的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各不相同,广州市出租车经营权过去也是由政府有偿出让,且为永久使用,但目前的经营权均改为无偿出让,但只针对有资质的大型出租车企业,且有效期为10年。因此,过去存在的个人出租车经营权现在禁止转让,且价值也大大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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