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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一般没有权利收取定金。但是在售房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中介可以接受委托,代收并转付房屋定金,此权利由权利人转予,售房方未同意或购房方未主动...
能。在售房方同意的前提下,中介公司可以接受委托,代收并转付房屋定金,此权利由权利人转予,售房方未同意或购房方未主动委托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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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能收取购房定金。在售房方同意的前提下,中介公司可以接受委托,代收并转付房屋定金,此权利由权利人转予,售房方未同意或购房方未主动委托的情况下,中介公司没有权利要求代收房屋定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交易资金的划转应当经过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方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签字和盖章。
对于中介收取定金在违约的情况下:购房合同而言,定金双方指向的是房屋买卖的双方,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够按时签订正式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定金是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房地产中介作为居间人,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其无权与买卖合同双方签订定金合同或向任何一方收取定金,在并未取得卖主授权的情况下,其向原告收取定金是一种越位行为。在未能按约履行其义务时应依法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看卖方是否同意。在卖方同意的前提下,中介公司可以接受委托,收取并转让房屋定金,由权利人转让。如果卖方不同意或买方不主动委托,中介公司无权要求收取房屋定金。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收取和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移交易资金。交易资金的转让应由房地产交易资金支付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签字盖章。问:收到定金后可以退还吗?答: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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