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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
正确的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正确方法计算的工资=3100-3100/21.75x5=2387.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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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轮休4天,周末的加班工资扣掉已经休掉的四天,余下的按200%支付加班费。 1、日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应得月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即1600÷21.75 2、关于节假日加班:只要节假日在坚持工作,每天就应当另外支付300%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之补充规定》的规定。 3、关于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安排工作,安排了补休的,不发加班工资,没有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工资标准200%支付劳动者工资。即没有补休的休息日天数×2×日工资数。
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标准工资的60%至100%之间确定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标准。
1、如果是工伤,那么工伤医疗期间单位应该按照员工本人工资支付,保持原工资福利不变。 2、如果是非工伤的医疗期,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顶工资标准的80%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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