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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可以解雇。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但符合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
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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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未与你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第一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合同的形式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续订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公司未经你同意不能擅自为你调整岗位。 三、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交自你实际入职之日起的保险。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及赔偿 (1)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公司解除的方式: (一)协商解除 依据《劳动法》第36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法定解除 如果在过程中出现了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这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都有其合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若想合法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所列举的关于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4种情形,譬如因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犯有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营业困难、面临破产重整等等。 2.劳动者: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有权解除合同。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也具体列举了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13种情形。 (三)约定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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