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应当给予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如果少于工作地最低工资,按照工作地最低工资支付,竞业禁止期限不超过两年。...
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对方违约在先的话,你们就有权不支付补你们既然签订了保密协议,当然就具有保密义务了。由于是在入职时签订的,这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竞争禁止也称为竞争回避、竞争回避,是使用者对员工采取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生存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限制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与业务竞争公司兼职,或者退休后与本公司竞争的业务。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秘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使用者在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争限制条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争限制期内约定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违反竞争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使用者支付违约金。该法第二十四条还规定,竞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区、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约定的是离职后的两年内不在其他机构从事同类业务,但并没有禁止你到其他机构从事其他业务。那么当事人入职的同类企业的其他工作,不构成违约,除非其他工作利用了之前所掌握的"老东家"的商业秘密或经营信息,从而给“老东家”造成了损失。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在竞业协议限制期间,原公司必须按月对离职员工支付相应补贴,竞业限制才成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82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