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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个管辖权的,分公司不需要单独报税,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报...
如果总行和分行管辖权相同,分行不需要单独报税,由总行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按照属地原则,分行应单独在其所在地报税。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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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在分公司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1、需要。 2、分公司注册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2)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4)项所称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是指被投资者因股权投资而获得的收入。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者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2)项所称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2)项、第(3)项所称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上市的股权投资收入,可以享受上述股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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