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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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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房产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的,如土地证上四邻清楚,将老房拍照,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需土地部门对土地证认定后,写出申请,持土地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4、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进入办理程序,并提供以下*: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 5、报建后,经现场勘查,用地性质与城市总体规划不相符合的,不允许翻建、改建、扩建。 希望对您有帮助
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农村宅基地户籍流程:农村宅基地满足买卖条件后,村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但转让时必须按照相应的手续进行。具体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手续如下:1、宅基地买卖必须经集体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土地证、房地产证等相关资料原件。4、产权登记部门应检查住房产权是否有缺陷:有无抵押等保证。人民法院是否采取检查等财产保全措施。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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