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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登记申请书; (2)抵押双方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 (3)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1)土地使用证;(2)主合同和抵押合同;(3)土地估价报告;(4)下列其他相关文件:①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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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抵押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借款合同; 5、其他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土地抵押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抵押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借款合同; 5、其他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第三十七条规定,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2、抵押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明;3、有关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4、抵押物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所有权证明;5、抵押合同文本;6、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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