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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合同约定计算。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金额或损失赔偿金额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
房屋买卖中违约的计算: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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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一项补正原则,近期出台的一些司法解释都有,意思是当初房产买卖时,可能会因为产权证以及房改房等原因,不能买卖的,在一审法院开庭以前,得到补正(即拿到产权证或经有关部门准许)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估计你的问题主要出在此。 另外,因为你单位已经从你处扣去了剩余40%的房款,事实上属于你为乙方垫付,你有权向乙方追讨,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比如利息等),至于违约问题要根据你们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就只能从损失的角度计算。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双方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通常包括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及路费、误工费、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因主张违约损失而诉诸法院的合理费用,并特别注明律师费、等等。具体数目可以由双方在违约后共同协议商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的问题,我的介绍如下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家收了定金,卖家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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