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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不加刑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原则之一,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
目前,各国刑事诉讼法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由被告人独立提起,或者他的代理人、辩护人提起,或者检察官为被告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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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二、《》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三、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6个月改为6个月; 5.不得加重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一、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二、《》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三、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 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 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 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 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6个月改为6个月; 5.不得加重案件的宣告刑; 6.不得加重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上诉不加刑原则如下:除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外,刑事被告人申诉一般不会加重刑罚。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以在判决书下来后有效期内不服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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