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对于一般性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房屋使用的功能因维修而受到影响或给买受人造成损失,也可以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如果确属房屋质量不合格,且在质量保证期内,您有权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房屋主体结构有问题,影响居住的话,您有权要求退房,返还购房款以及利息,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确属房屋质量不合格,且在质量保证期内,您有权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房屋主体结构有问题,影响居住的话,您有权要求退房,返还购房款以及利息,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测,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赔偿数额一般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如果合同里没有约定,根据具体评估检测后的损失计算。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77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