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为例,户主变更必需同时具备几个条件: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
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程序如下: 1、申请变更; 2、经过测量后,填写变更申请表; 3、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审批; 4、审批通过后,颁发变更信息后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法。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大致遵循以下工作程序:有关部门审查证明书-有关部门开展情况调查-测量宅基地尺寸-填写报告书-报告审查-向申请人发行证明书。其次,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1、户籍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证明3、申请书1份.委托书1份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5、原土地登记卡2份,原宅基地使用证明书原件6、订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3张。
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程序如下: 1、申请变更; 2、经过测量后,填写变更申请表; 3、由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审批; 4、审批通过后,颁发变更信息后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以及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面积。
宅基地使用权证能撤销变更,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这三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4人已浏览
316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