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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
目前国家对农业户口注销没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规划,为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籍转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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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划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制度上消除了城乡二元制的治理结构,有利于维护公平和农民的权益,对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更有利于推进城市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两年多时间,全国31个省份全部出台相关户改方案,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如北京、上海提出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南提出,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国务院取消农业户口贵州提出,“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 我国自1958年开始按照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由此带来权益、保障和待遇的不同。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责任地和宅基地,而非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依附在户籍上的一些社会福利,包括教育、医疗、就业、保险、住房等方面。 有人担心,取消农业户口后会影响农民的既有权益。农村问题研究专家、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林亦府指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不是“农改非”,而是全面取消农民的农业户口身份,将农民和城镇居民统一改称居民,消除身份区隔和歧视,进而逐步实现居民社会管理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改革就是让农民在城市利益和农村利益间做自主选择,如果选择进城,那农村的一些利益就要放弃 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还要求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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