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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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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因此已经不存在农业户口。
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划分,城乡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制度上消除了城乡二元制的治理结构,有利于维护公平和农民的权益,对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更有利于推进城市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公安部陆续报请国务院批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措施。目前,已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 这13个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省市包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云南等,这些省市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称为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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