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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双方约定的数额填写。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
不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或增加条款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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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权扣押工资,即便是劳动合同注明的也是无效条款,用人单位更无权克扣押金。《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88)民他字第一号《关于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定的批复》中,就规定工伤概不负责任违反了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应视为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下三种情况构成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首先,通过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订立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三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国家已经用法律规范的形式确认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得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免除自已在法律上的责任,或者排除劳动者的权利。比如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写工伤不负责、死亡不负责等内容,用各种手段迫使劳动者签订包含上述内容的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无效,用人单位不能排除上述问题的责任。
这种情况在使用者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考虑管辖法院。公司所在地和劳动合同履行地都在本县,双方约定管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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