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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个高压线所有者肯定有责任,首先,供电部门说无责任,就请其出示相关法律法规,到底是根据哪条无责任。其次,对死因要进行专业鉴定,其距离到是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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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保护 电力线路保护区:(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154—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如果没有在保护区内,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并排除妨害。
这个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说谁有过错谁负责的原则。你外婆的房子盖在设立高压线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那电力部门有错。违反了高压线远离居民房屋的距离规定;如果你外婆盖最高层楼房在后,你外婆就有责任了。因为违反了建筑物不得靠近高压电线的规定。
高度危险作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 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活动都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可知,处于正在安装的高压线电伤路人,作业人及其所在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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